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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繼承人是否可以要求回購公司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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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繼承人是否可以要求回購公司股權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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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人可以繼承公司股權嗎


從國外的立法來看,多數認為股權的可繼承性。如德國《有限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股權可轉讓並可繼承。

但是,因繼承而發生股權轉讓時,新股東能否當然取得原股東在公司中法律地位?《公司法》對此未作規定,各國公司法的規定也不盡相同。

如英國公司法規定已故股東的私人代表只有在重新申請並登記註冊後,才能取得股東的地位。法國《商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司股東通過繼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間清算共同財產時自由轉移,並在夫妻之間以及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之間自由轉移。但是,章程可以規定,配偶、繼承人、直系尊親屬、直系卑親屬只有在章程規定的條件獲得同意後,才可成為股東。

也就是說,除非章程有規定,股東的繼承人因繼受出資即可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果章程授權董事決定是否登記被轉讓股權的自由裁量權,那麼董事可以拒絕某項股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