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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88W)

一、什麼是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國有企業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股權轉讓成為企業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

股權轉讓協議是當事人以轉讓股權為目的而達成的關於出讓方交付股權並收取價金,受讓方支付價金得到股權的意思表示。股權轉讓是一種物權變動行為,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二、公司股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一)股權轉讓滿足的條件:

1、有限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2、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其他股東對該出資並無購買意圖;

3、公司股東會對轉讓事項有關的資訊作出同意的決議。

只有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能實現股權的對外轉讓,不滿足任何一條都不能實現轉讓股權。

(二)股權轉讓後及時辦理股權變更

1、 股權轉讓完成後,目標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並新加入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的姓名、住處、出資額等。

2、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至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變更登記的同時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責任公司而言,股權轉讓分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內部轉讓完全自由,而外部轉讓則需要經過半數的其他股東同意,並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此外,由於《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對股權轉讓有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特殊規定,則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

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限制而方,主要有以下幾點: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4、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5、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的問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主要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對內轉讓遵循自由原則,而對外轉讓有著一定的限制,主要是需要經過半數股東同意以及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放棄等。小編提醒大家,在股權轉讓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