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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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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的方式如下: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是由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的結合來實現的。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內部轉讓採取自由主義原則,法律沒有設定強制性的規定。而外部轉讓則受到限制,這種限制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強制性規範:
一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是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是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是一個任意性的條款,股東可以基於該規定通過公司章程對股權內部轉讓進行限制。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組織和行為規則,是發起設立公司的投資者就公司的重要事務及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做出的具有規範性的長期安排,這種安排體現了很強的自治性。
公司股東當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對股權轉讓作出特別限制,這種限制往往出於防止公司被個別股東所控制、強化公司的人合性等考慮。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限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