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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員工的賠償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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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閉了之後,無論是公司還是員工,對員工要怎麼賠償的問題,員工應當取得的收入應該要怎麼支付的問題都很關注,很多人都不清楚企業倒閉後,應賠償給員工的賠償標準,下面本站的小編將為您解釋企業倒閉員工的賠償標準,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倒閉員工的賠償標準有哪些?

根據《企業破產法》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於工資範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卹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後其家屬應享受的撫卹金。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我國《企業破產法》第48條規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通過以上對企業倒閉員工的賠償標準的介紹,我們知道我國法律對企業倒閉員工的賠償標準有明確的規定,員工的賠償應以員工工資支付為先,除此之外還應支付員工的基本保險費用,還有賠償金,公司應當全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相關的基本保險和賠償金,如果拖延或是少額支付,員工有權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