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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章程股東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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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時候,要起草一份公司章程,對公司經營發展、組織架構等作出規定。同公司法一樣,公司章程也是指導公司發展的檔案。公司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監督公司發展,參與利潤分配,並且履行責任。那麼,公司法章程股東責任有哪些?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公司法章程股東責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章程股東責任有哪些?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股東有哪些分類?

1、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是指雖然實際出資認繳、認購公司出資額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材料中卻記載為他人的投資者,隱名股東又稱為隱名投資人、實際出資人。顯名股東是指正常狀態下,出資情況與登記狀態一致的股東。有時也指不實際出資,但接受隱名股東的委託,為隱名股東的利益,在工商部門登記為股東的受託人。

2、個人股東和機構股東

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3、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

以獲得股東資格時間和條件等來分,可分為創始股東與一般股東。創始股東是指為組織、設立公司、簽署設立協議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認繳出資,並對公司設立承擔相應責任的人。創始股東也叫原始股東。一般股東指因出資、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公司出資或者股權,並因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的人。

綜上所述,我國公司法對股東權利義務作出了規定,另外,公司章程也應該有這樣條款。公司法章程股東責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履行出資義務、不得損害其它股東利益及不得濫用股東權力等。股東損害其它股東利益,造成經濟損失,要承擔民事賠償,如果涉嫌違法犯罪,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