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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怎麼辦

經營管理 閱讀(1.91W)

無論法定繼承人是否具備正式股東身份,單方面放棄或出具《股份自願無償放棄宣告》無效,必須由公司股東會商議決定。即便經過公司股東會商議,認定法定繼承人的棄權行為,該部分股份依然需要進行認購和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請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規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規定,則可以按公司章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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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繼承法司法解釋》 第46條

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