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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死亡其繼承人要求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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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死亡其繼承人要求退股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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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東可以退股嗎

股東可以通過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法實現退股。

公司註冊資本減少是指公司依法對已經註冊的資本通過一定的程式進行削減的法律行為,簡稱減資。減資依公司淨資產流出與否,分為實質性減資和形式性減資。實質性減資是指減少註冊資本的同時,將一定金額返還給股東,這種減資方式就能實現股東的退股。

按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除非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公司不得回購股東股權。而股東在要求公司回購股權的時候,對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是不一樣的。所以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來看是否滿足規定的情形,這樣才能知道公司是否應該回購股東的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