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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兼併的債務負擔怎樣解決

兼併收購 閱讀(2.18W)
企業兼併的債務負擔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兼併的債務由企業完成合並後存續或者成立的新公司來負責償還。
企業兼併的風險有對方隱瞞重大的債務。因為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