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兼併收購>

公司股權收購需要規避哪些風險?

兼併收購 閱讀(1.33W)

一、公司股權收購需要規避哪些風險?

公司股權收購需要規避哪些風險?

1、出資不實瑕疵中的法律風險。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法律規定出資不實的股東應補繳出資,多發生於智慧財產權等非貨幣出資中。因此,對出讓人出資種類的考查,也顯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貨幣出資,容易發生出資不實的情況。

2、出資不到位(違約)瑕疵股權轉讓中的法律風險。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該股東除補足出資外,應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對出讓人繳納出資實際情況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虛假出資瑕疵中的法律風險。即股東根本未出資,採用欺騙手段獲得登記機關的信任。在發生虛假出資的情況下,該股東不僅應補足出資,而且還要承擔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

綜上可以看出,受讓人不明知出讓人存在出資瑕疵,則受讓股東對該出資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轉讓人將轉讓股權價款用於補足出資。否則,在明知瑕疵的情況下人受讓該股權,在實踐中,一般承擔出資補充賠償責任。

二、資產收購與股權收購有什麼不同?

1、變更方式不同。

股權收購因為股東變動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而部分資產收購不需要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如果收購的資產屬不動產,須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當然,若是收購目標公司全部資產,被收購企業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2、承擔債務不同。

股權收購後,股東應按股權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債務,而資產收購後目標公司的原有債務仍由其承擔。

3、稅收不同。

股權轉讓後,由股東繳納增資部分的個人所得稅,而資產轉讓後,由目標企業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等。

4、受影響的第三方不同。

股權收購中,影響最大的是目標企業的其他股東,而資產收購中,影響最大的是享有該資產權利的人,如擔保人、抵押人、商標權人、專利人等,資產的轉讓須得到相關權利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