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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公司的風險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57W)

公司經營發展的過程中,可能因為擴充套件壯大,而需要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那麼大家知道收購公司的風險有哪些嗎?這是公司管理者應該事先了解清楚的,這樣才能做好應對措施。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吧。

收購公司的風險有哪些

一、公司併購實施前的決策風險

目標公司的選擇和對自身能力的評估是一個科學、理智、嚴密謹慎的分析過程,是公司實施併購決策的首要問題。如果對併購的目標公司選擇和自身能力評估不當或失誤,就會給公司發展帶來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在我國公司併購實踐中,經常會出現一些公司忽略這一環節的隱性的風險而給自身的正常發展帶來麻煩和困境的情況。概括而言,公司併購實施前的風險主要有:

(一)併購動機不明確而產生的風險

一些公司併購一動機的產生,不是從公司發展的總目標出發,通過對公司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進行研究,在分析公司的優勢和劣勢的基礎上,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需要形成的,而是受輿論宣傳的影響,只是在概略的意識到併購可能帶來的利益,或是因為看到競爭對手或其他公司實施了併購,就非理性地產生了進行併購的盲目衝動。這種不是從公司實際情況出發而產生的盲目併購衝動,從一開始就潛伏著導致公司併購失敗的風險。

(二)盲目自信誇大自我併購能力而產生的風險

有的公司善於併購,有的公司不善於併購,可以說是基於提升和完善核心競爭力的的要求,但併購本身也是一種能力。既然是一種能力,很少公司是生而知之的。從我國一些例項看,一些公司看到了競爭中歷史公司的軟弱地位,產生了低價買進大量資產的動機,但卻沒有充分估計到自身改造這種劣勢公司的能力的不足,如資金能力、技術能力、管理能力等,從而做出錯誤的併購選擇,陷入了低成本擴張的陷阱。

二、公司併購實施過程中的操作風險

公司實施併購的主要目標是為了協同效應,具體包括:管理協同、經營協同和財務協同,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協同就如同鼓動,非常罕見。筆者認為,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併購公司沒有對公司實施併購過程中的風險加以識別和控制。這些風險主要包括:

(一)資訊不對稱風險

所謂資訊不對稱風險,指的是公司在併購的過程中對收購方的瞭解與目標公司的股東和管理層相比可能存在嚴重的不對等問題給併購帶來的不確定因素。由於資訊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存在,被併購公司很容易為了獲得更多利益而向併購方隱瞞對自身不利的資訊,甚至杜撰有利的資訊。公司作為一個多種生產要素、多種關係交織構成的綜合系統,極具複雜性,併購方很難在相對短的時間內全面瞭解、逐一辨別真偽。一些併購活動因為事先對被併購物件的盈利狀況、資產質量(例如有形資產的可用性、無形資產的真實性、債權的有效性)、或有事項等可能缺乏深入瞭解,沒有發現隱瞞著的債務、訴訟糾紛、資產潛在問題等關鍵情況,而在實施後落入陷阱.難以自拔。

(二)資金財務風險

每一項併購活動背後幾乎均有鉅額的資金支援,公司很難完全利用自有資金來完成併購過程。公司併購後能否及時形成足夠的現金流入以償還借入資金以及滿足併購後公司進行一系列的整合工作對資金的需求是至關重要的。具體來說,財務風險主要來自幾個方面:籌資的方式的不確定性、多樣性,籌資成本的高增長性、外匯匯率的多變性等。因此,融資所帶來的風險不容忽視。

(1)財務資料完整性風險

由於財務資料歸屬於目標公司,但老股東往往會顧慮於財務資料包含的“不利”因素,往往會隱瞞或甚至毀損部分財務資料,從而導致財務資料、財務檔案不完整,造成目標公司可能遭受處罰。

(2)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附註風險

審計報告是公司財務事項的第三方審視,往往會披露一些風險事項,而財務報表附註通常都是需要關注的財務事項,在這些資訊中尤其是保留意見、強調事項中都會包含目標公司的財務瑕疵資訊。

(3)利潤歸屬確定

如果併購交易主體中涉及到上市公司,存在利潤歸屬節點的界定問題,這種歸屬約定之際關係到上市公司的業績。

(4)期後事項風險

由於併購交易活動都會持續一段時間,而目標公司通常又不可能終止經營等待併購完成,雙方據以交易的審計報告、評估報告都是基於一個暫定的基準日,從基準日到實際交割日所持續的時間是不確定的,該期間所發生的事項如何調整、經營盈虧如何承擔或享有都需要予以明確。

(5)價款支付風險

交易價款的支付,需要根據具體的交易結構合理安排,既要考慮相應的節點控制,還要考慮相應的風險控制,並且一定要留有尾款在交易完成後一定期間後支付,以防範交割、交接後風險的釋放。

三、公司併購後整合過程中的“不協同”風險

公司併購的一大動因是股東財富最大化。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併購後的公司必須要實現經營、管理等諸多方面的協同,然而在公司併購後的整合過程中,未必一定達到這一初衷,導致併購未必取得真正的成功,存在巨大的風險:

(一)管理風險

併購之後管理人員、管理隊伍能否的得到合適配備,能否找到並採用得當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能否具有一致性、協調性,管理水平能否因公司發展而提出更高的要求,這些都存在不確定性,都會造成管理風險。

(二)規模經濟風險

併購方在完成併購後,不能採取有效的辦法使人力、物力、財力達到互補,不能使各項資源真正有機結合,不能實現規模經濟和經驗的共享補充,而是低水平的重複建設。這種風險因素的存在必將導致併購的失敗。

(三)公司文化風險

公司文化是在空間相對獨立、時間相對漫長的環境下形成的特定群體一切生產活動、思維活動的本質特徵的總和。併購雙方能否達成公司文化的融合,形成共同的經營理念、團隊精神、工作作風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同樣會帶來風險。公司文化是否相近,能否融合,對併購成敗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特別是在跨國、跨地區的併購案中。

(四)經營風險

為了實現經濟上的互補性,達到規模經營,謀求經營協同效應,併購後的公司還必須改善經營方式,甚至生產結構,加大產品研發力度嚴格控制產品質量,調整資源配置,否則就會出現經營風險。

四、交易結構風險

盡職調查完成,意味著併購前工作的告一段落。在盡職調查基礎上,最為重要的、也是最先要考慮的工作就是交易結構設計,這也是法律人最能發揮智慧的地方。所謂的結構設計,無非包括兩部分:路徑和流程。需要注意的是,交易結構的設計一定要綜合考慮合法性、稅負、時間要求等全部要素,避免顧此失彼從而損害交易。

(一)路徑合法性風險

無論何種路徑,合法性是第一位的要求。筆者在參與某公司發債專案時,發現某上市公司利用政府招商引資機會獲得了某目標公司控股權,但為了完全控制該公司,又對處於參股地位的國有股進行了託管,但卻由國有股的持股人向其支付託管報酬。

(二)併購前重組風險

在併購交易中,往往不是一個單項的股權交易,通常會基於一些必要的考慮設計出併購前重組,即先由各方分別或單獨實施自身的重組,然後再進行併購交易。

(三)稅務風險

交易結構中,除了合法性風險,第二位的風險就是稅務風險。我國稅務法規的高度政策化、檔案化無疑又加重了這些風險。因此,需要高度關注重組結構設計的稅務風險,一定要聽取財務甚至稅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四)擔保設計風險

由於併購交易金額大、週期長、環節多,而且相當多的交易風險會在併購交易結束後才能逐步釋放。因此交易各方風險點、發現週期不盡相同,對於擔保制度的設計著眼點也不相同。

五、正式合同風險

正式合同簽署時,不同於框架協議,不僅要求籤約主體在法律形式上予以最終落地,而且從形式到內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也需要特別關注,可能包括各種附件、附屬協議的簽訂與完備。

六、股權交割風險

基於不同的目標公司,股權交割的要求、主管機關不盡相同,辦理股權交割的流程以及所要一併辦理的變更事項也不相同,有些股權交割還需要前置審批(如外商投資公司),有的需要辦理鑑證手續,對於各種特殊法律規範的特別性要求要予以特別的關注,以免存在程式或效力瑕疵。

七、公司交接風險

股權交割只是對目標公司實際控制的前提,但並不意味著對公司的實質性控制,對公司的交接,包括法律交接(各機關的更換、相應證照的變更等)和實時交接,才是對公司控制的現實層面。該等交接可以在股權交割前、交割後或交割中實施。

八、勞動事務風險

併購交易通常都會涉及到員工遣散問題、尤其是高管安置、董事監事更換問題,一方面在盡職調查時就要關注是否存在高額的離職補償安排或者遣散更換的限制條件甚至是禁止條款,另一方面在正式交易文字中一定要清晰約定此類事項的處理方法,明確責任的主體、責任內容、責任救濟、替代處理方案等相關內容。

公司對目標公司做出收購決定的,不僅僅是兩家公司的事情,同時還會關心到公司債權人、公司員工的利益,因此可能產生的風險是比較多的,具體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