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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購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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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收購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些?

股權收購的風險主要包括哪些?

1、出資不實瑕疵中的法律風險。

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法律規定出資不實的股東應補繳出資,多發生於智慧財產權等非貨幣出資中。因此,對出讓人出資種類的考查,也顯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貨幣出資,容易發生出資不實的情況。

2、出資不到位(違約)瑕疵股權轉讓中的法律風險。

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該股東除補足出資外,應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對出讓人繳納出資實際情況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虛假出資瑕疵中的法律風險。

即股東根本未出資,採用欺騙手段獲得登記機關的信任。在發生虛假出資的情況下,該股東不僅應補足出資,而且還要承擔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

可以看出,受讓人不明知出讓人存在出資瑕疵,則受讓股東對該出資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轉讓人將轉讓股權價款用於補足出資。否則,在明知瑕疵的情況下人受讓該股權,在實踐中,一般承擔出資補充賠償責任。

二、資產收購與股權收購有什麼不同

1、變更方式不同。股權收購因為股東變動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而部分資產收購不需要辦理工商變更手續,如果收購的資產屬不動產,須到房產部門辦理過戶。當然,若是收購目標公司全部資產,被收購企業須在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2、承擔債務不同。股權收購後,股東應按股權比例承擔相應比例的債務,而資產收購後目標公司的原有債務仍由其承擔。

3、稅收不同。股權轉讓後,由股東繳納增資部分的個人所得稅,而資產轉讓後,由目標企業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等。

4、受影響的第三方不同。股權收購中,影響最大的是目標企業的其他股東,而資產收購中,影響最大的是享有該資產權利的人,如擔保人、抵押人、商標權人、專利人等,資產的轉讓須得到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三、股權收購的方式有哪些

從股權收購的定義來看,收購股權必須對被收購企業實施控制(即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的範圍),收購後,投資方將成為被收購企業的第一大股東。如果不能對被收購企業實施控制,則不能作為股權收購重組對待,而是一般的股權購買業務。對於支付對價的方式,沒有特別要求,可以是非股權支付額,也可以是股權支付額,或者是兩者組合,但只有以本公司或控股企業的股權、股份作為對價,才能作為股權支付額對待。如果以持有的非控股企業的股權、股份作為對價,則屬於非股權支付額。

如果以收購方的股權作為對價,收購方的股本總額將增加,如果以控股企業的股權作為對價,控股企業的股本總額不變,只不過控股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由收購方變更為被收購方。

綜上所述,股權收購中存在許多法律風險,無論是收購方還是目標公司都需要謹慎面對,做好相應防控措施。掌握全新技術的與時俱進的企業會具有很強的優勢,提高對於收購方的評估準確性,認真處理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簽訂合同的時候做好擔保工作,採取有效的風險防控措施,儘快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從而提高成功收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