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轉讓需要哪些資料
您好,針對您的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需要哪些資料問題解答如下:1、公司原股東會關於轉讓股權的決議
2、股權轉讓協議必須明確:
(1)如何轉讓
(2)轉讓前的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3、公司新股東會決議
(1)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選舉董事、監事人員(如董事發生變化須提供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如原董事會成員不變的也須說明原董事會組成人員不變);
4、向私營企業或自然人轉讓股權的須提供驗資報告、交割單如屬全民、集體企業及交割合同;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7、股東選舉董事、法定代表人決議;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9、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10、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申請報告;
11、新股東承諾書;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簡歷
13、原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4、新股東身份證明,非當地戶籍的需要暫住證,法人股東需要經工商局簽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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