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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檔案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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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辦理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檔案與資料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有什麼流程

一、因外商企業投資者之間的意思自治發生的股權變更

(一)投資者之間簽訂轉讓股權協議一方投資者與第三方簽訂轉受讓股權協議;

(二)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時,報送中方投資者的主管部門對企業投資股權變更籤署意見,對需要變更的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三)根據外商企業原審批機關的要求報送相應檔案;

(四)審批機關自收到規定報送的全部檔案之日起30日內決定批准或不批准。

二、因外商企業投資一方未出資或未繳清出資發生的股權變更,守約方投資者申請變更股權的程式為

(一)守約方向原審批機關申請修改原合同、章程、並取得批准

(二)應向原審批機關遞交變更申請書、原審批機關批准修改原合同、章程的批准檔案、重新換髮的批准證書、新合營各方授權代表共同簽署並經審批機關批准的合同、章程。

三、因法定事由發生股權變更的程式。法定事由是指外商企業一方投資者合併、分立、破產、被解散、被吊銷、登出或死亡等事件。只要出具法定事由發生的證明並提交董事會的決議以及董事會簽署的申請變更股權的申請書給原審批機關。原審批機關應給予依法辦理變更股權手續或撤銷外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