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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出資不足 | 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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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出資不足,怎麼處理?

股東出資不足,怎麼處理?

當股東出資不足時的處理辦法:

一)、減資。適用於股東拒不補繳相關出資欠款的情形;

二)、替代出資、追償債務。即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股東大會的職權有什麼?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構成,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可以決定很多企業的重要事項。其中包括決定公司的投資、經營方向,選舉公司的董事和監事,審議批准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審議公司的年度報表、利潤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的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