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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成立後 | 發起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公司設立 閱讀(2.65W)
企業成立後,發起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股份有限企業的發起人必然是股東,因為我國企業法的股份有限企業的兩種設立方式(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都需要發起人佔一定比例的出資;
所以股份有限企業成立後,發起人必然會成為股東。
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轉讓的限制有一年內不能轉讓股權,離職後半年內也不能轉讓股權。
但是其他時間可以轉讓。
不管企業是否上市。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