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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虛假出資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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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虛假出資的型別

股東虛假出資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所謂虛假出資是指股東表面上出資而實際未出資,本質特徵是股東未支付相應的對價而取得公司股權。

虛假出資主要的表現形式:

1、以無實際現金或高於實際現金的虛假的銀行進帳單、對帳單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2、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3、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未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4、股東設立公司時,為了應付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帳戶後又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項款項;

5、未對投入的淨資產進行審計,僅以投資者提供的少記負債高估資產的會計報表驗資。

二、虛假出資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1、虛假出資股東的違約責任,股東出資的依據是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是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意思的自治原則共同制定的公司以及股東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具有契約性質,公司章程一經簽署,其效力就及於公司和所有股東,公司章程是全體股東之間的協議。因此虛假出資的股東應當對其他如實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虛假出資股東對公司的侵權責任。無論股東存在哪種出資不實形態,都構成對公司財產侵權

《公司法》第四條規定“公司享有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股東的虛假出資行為侵害了公司的法人財產權,為此,違法股東應當補交相應的出資及法定利息。因違法股東出資不到位的侵權行為還可能給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予以賠償。

3、股東代表訴訟權,當虛假出資股東為法定代表人或者虛假出資人操縱了董事會等情況出現時,公司可能不會向虛假出資人請求侵權損害賠償,這時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將無法保證。

為了保證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法》規定“董事、高階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其他股東可以以公司的名義向虛假出資的股東要求侵權損害賠償。需要注意的是股東派生訴訟提起的前提是用盡公司內部救濟。

4、公司和債權人之間一般存在合同關係,當公司由於股東虛假出資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時候,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債權人享有代位權。即,在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且怠於行使對股東虛假出資行為的追索債權時,債權人可以行使對公司享有的代位權,直接要求違法股東清償其債務。

5、公司設立時的其他發起人股東對違法股東的虛假出資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發起人股東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關係相當於合夥,股東通過公司的資產狀況很容易地瞭解公司的註冊資本的到位情況相互行使監督權,且公司的股東更有條件防範出資不實,對出資不實地股東享有追償權,從利益平衡的角度,不能讓其他債權人承擔風險責任。

因此《公司法》第四百八十九條和第五百六十三條分別規定有限責任能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中其他發起人股東對違法股東的虛假出資行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股東虛假出資的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對公司的侵權責任、對其他股東的違約責任和對公司債權人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虛假出資行為經發現後,其要繳納足夠的註冊資金,同時,要對給其他股東帶來的損失進行賠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濮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