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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有權利登出公司嗎

公司解散 閱讀(7.52K)

沒有權利。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登出公司。也可以委託辦理,需要法人簽字。但應注意條件,股份公司登出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決議書。法人代表單方無權登出。公司股東可以提起股東會議,讓股東表決是否解除公司,決議通過的就可以依法進行解散。

股東有權利登出公司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出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