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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收購公司稅務如何處理

工商稅務 閱讀(1.12W)
個人收購公司稅務如何處理
個人收購公司,主要處理三種稅:
1、個人所得稅處理。
股被收購的股權所有者為自然人、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時,被收購股權所對應的股東應確認股權轉讓收益(損失)。
2、股權收購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收購方取得股權或資產的計稅基礎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定。
被收購企業的相關所得稅事項原則上保持不變。
3、印花稅處理。
被收購方需要按照股權轉讓合同金額的0.5‰貼花,繳納印花稅。
收購方,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新增的部分按照0.5‰稅率貼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
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計算納稅。
第二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預扣或者代扣稅款,按時繳庫,並專項記載備查。
前款所稱支付,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