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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併購的主要型別有哪些

兼併收購律師解答 閱讀(2.25W)

公司併購的主要型別有哪些

公司併購的主要型別有哪些

公司併購的型別有橫向併購、垂直併購、複合併購、現金收購、換股收購、槓桿收購、承擔債務式兼併、協議收購國家股和法人股、併購重組“包裝上市”、買殼上市、借殼上市。

橫向併購指生產或銷售相同或相似產品的公司之間的併購。橫向併購有利於迅速擴大市場份額,形成生產的進一步集中。

垂直併購指處於產業鏈上下游或者具有縱向協作關係的公司之間的併購。垂直併購的優點除了擴大生產規模,節約共同費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產過程各個環節密切配合,加速生產流程,縮短生產週期,節約資源和能源。等等………

 《公司法》第六十六條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併、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稽核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稱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