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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賣房可以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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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賣房可以轉賣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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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房限購嗎

有,關於“司法拍賣房”,目前多數城市的做法是遵守法律規定,不予限購。同時需仔細閱讀拍賣公告上的每一個條款,尤其是備註條款,通過這些條款,購房者可以瞭解是否限購及是否有房產證等。最重要的是,可以知道該房產是否有簽訂租約,是否欠繳其他稅費等。物權法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九十三條規定,拍賣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式裁定以物抵債的,標的物所有權自拍賣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接受抵債物的債權人時轉移。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或司法解釋,司法拍賣房屋所有權自法院裁定送達買家時轉移,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產權過戶協助執行單位必須配合辦理相關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