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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施工合同的條件

解除施工合同的條件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施工合同解除的條件是什麼

發包方在以下幾種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其一、承包人明示或默示毀約;

其二、承包人履行遲延,且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完畢;

其三、已經完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且拒絕修復;

其四、承包人將建設工程非法轉包或違法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