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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能由敗訴方承擔嗎?

私人律師律師解答 閱讀(5.83K)

一、律師費能由敗訴方承擔嗎?

律師費能由敗訴方承擔嗎?

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律師費的有以下幾種情形:

1、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問題的聯合通知》第7條規定:“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2、相關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

根據《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著作權侵權案件、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案件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中的勝訴方可要求敗訴方承擔合理的律師費。

3、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訴訟案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4、擔保權訴訟案件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實現債權的費用。”這裡的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5、仲裁案件

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的規定,仲裁庭有權在裁決書中裁定敗訴方應當補償勝訴方因為辦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費用。在實踐中,此費用也包括律師費。

二、民事訴訟中律師的權利

律師代理民事訴訟的訴訟權利,分類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和依委託代理關係取得的訴訟權利。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主要是指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律師基於其特殊身份,參加民事訴訟所享有的權利,在民事訴訟代理活動中,律師享有以下幾項法定的訴訟權利,調查收集證據的權利,律師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取證、諮詢、閱卷,有關單位和個人有責任給予支援;查閱、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權利;出庭執行職務的訴訟權利;解除或辭去委託關係的權利;法律規定的其他訴訟權利。

而根據《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律師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律師依法執行民事訴訟代理時,不受任何單位、個人非法干預,具有獨立執業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2.律師在民事訴訟代理中,有查閱案卷材料、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的權利。代理律師有權查閱、摘抄、複製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律師經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進行調查,以獲取證據。

3.律師在法庭上,經審判長許可,有向當事人、證人、鑑定人發問權;有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權;有申請調取新的證據權;有對當庭宣讀證人證言、鑑定結論、勘驗錄等證據提出異議權;有申請重新鑑定或者重新勘驗權。

4.律師發現被代理人偽造、隱藏、毀滅證據,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的,有拒絕擔任代理人權。

5.律師在訴訟中,對審判人員、執行人員侵犯國家、集體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揭發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6.律師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因案情複雜,開庭時間過急,出庭準備時間不足,有向法庭申請延期申請權。

7.解除委託關係權。對於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委託人向律師隱瞞事實或提出無理要求,委託人嚴重侮辱律師的人格等,律師有權解除委託代理合同。

8.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律師所享有的其他權利。

在我們遇到相關的民事訴訟的情形的時候,有人是需要委託律師的,在當事人委託律師代理案件時,要支付一定的律師費用。律師費用要多少錢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如果當事人經濟能力有限,對當事人來說律師費是不少的一筆負擔,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相關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