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非訴訟>房產查詢>

不動產他項權利證書有什麼內容?

房產查詢 閱讀(1.99W)

不動產他項權利證書這個東西一下子說可能不是很明白,分成不動產和他項權利可能好理解一點。簡單來說不動產就是放在地上就不移動的東西,我們最常見的不動產就是房子。所以不動產他項權利則是指不動產產權所屬人之外的人或者團體對於不動產的權利,而證書就是這個權力的合法證明。

不動產他項權利證書有什麼內容?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不動產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不動產不一定是實物形態的,如探礦權和採礦權。 如建築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房地產估價規範:房地產(real estate,real property),土地、建築物及其他地上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託於物質實體上的權益。自然特性: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有: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5、保值增值性:相對於其他財產所具有的特性。

社會經濟特性: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的特性。

1、價值量大: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由涉及廣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過設定管制權、徵收權、徵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

不動產他項權利證書簡單理解就是所有人以外的人或是公司組織對於這個不動產的相關權力的合法證明。除了不動產所屬人以外,其他人要對這項不動產租借或者是出售的時候,就需要這個證書,沒有證書的人對不動產是沒有任何權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