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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和他項權證的內容規定如何?

房產查詢 閱讀(1.22W)

不動產權和他項權證之間會有什麼聯絡,相信大家都想象不到二者之間還會有聯絡,感覺二者沒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怎麼會聯絡在一起,那麼關於不動產權證和他項權證的內容規定是怎麼樣的。小編今天就給大家詳細解釋一下。

不動產權證和他項權證的內容規定如何?

一、不動產權證和他項權證的內容規定如何?

房屋他項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區別就是:

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髮新的不動產證。

房屋他項權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不動產登記證明: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視窗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視窗,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不動產權證和他項權證的規定內容就是上面所整理出來的,關於不動產權證,大家應該都有所瞭解的,就是比如我們常見的房子的房產證就是屬於不懂產權證,還有土地的使用權證也是屬於不動產權證,他項權證就是除了不動產的使用權所有權之外的其他權利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