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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證明他項權的權利是什麼?

房產查詢 閱讀(2.04W)

不動產登記證明他項權 ,什麼是他項權證?他項權證是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後頒發的有抵押貸款的權利證明該證書是有他項權利人持有並依法行使他項權利,他項權證是一個關於土地產權的相關術語,是指該房產使用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指抵押權。他項權證由房屋管理部門發放。

不動產登記證明他項權的權利是什麼?

一、權證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區別就是:

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並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髮新的不動產證。

1、房屋他項權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2、不動產登記證明:

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房地產登記由不動產登記替代,房地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停止發放,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依法核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按照"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原則,各區縣現有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調整為不動產交易登記大廳,房地產登記受理視窗調整為不動產登記受理視窗,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不動產登記證明他項權,他項權證持有人在按揭貸款時,在房產證書上,記載了他項權利內容,和權利的種類,權證的範圍,權證的價值,權證的期限,以及他項權應該證登出的日期,他項權證到期後,債權取消,如果他項權證未取消,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能進行合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