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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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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包括建設用地、耕地、宅基地及城鎮土地等。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是可以將土地抵押出去的,這樣可以從銀行拿到貸款。在辦手續過程中,會涉及到一個土地他項權證的材料。那麼,怎麼辦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怎麼辦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一、怎麼辦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應當持土地權利證書、主債權債務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的,以抵押登記申請先後為序辦理抵押登記。符合抵押登記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抵押合同約定的有關事項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上加以記載,並向抵押權人頒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申請登記的抵押為最高額抵押的,應當記載所擔保的最高債權額、

二、土地他項權利的特點是什麼?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有如下特徵: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2、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5、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三、土地他項權證的型別有哪些?

土地他項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地役權

是指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我國現行法律沒有地役權的概念,但是《民法典》規定的相鄰權中,實際存在著地役權,如通行權、排水權等。

2、地上權

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築、種植的權利。如建造廠房、住宅、種樹、種竹等。

3、空中權

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設施的權利。如橋樑、渡漕、高架線等。

4、地下權

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設管線、電纜、建設地下設施的權利。如地鐵、隧道、人防工程等。

5、租賃

是指出租人將土地提供給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對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

綜上所述,土地持有人將名下的土地抵押出去,這會導致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銀行會持有部分土地的產權。人們要準備好材料,到當地的國土局辦理抵押登記,符合條件的,國土局發放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在裡面寫清楚土地位置、土地抵押型別、抵押人資訊及抵押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