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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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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有效嗎?

土地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有效嗎?

他項權證過期有效,可以對抗第三人。只是超過2年後沒有了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權利,但是沒有經過防偽登記結構辦理登出登記手續,抵押權就一直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抵押登記的注意事項: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或抵押時受一定限制

(一)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上沒有建築物、構築物或在建工程的,純粹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進行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已經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除外。

(三)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四)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不得進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七)以享有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地產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八)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三、他項權證過期三年的法律後果

他項權證過期三年的法律後果是會被抵押權人直接拍賣掉抵押物,而且抵押權人不會在他項權證已經過期三年內的情況下才行使抵押權,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權上基於債權而設定的一項附屬權利。房屋他項權利證,即證明房屋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存在的檔案,也就是說它是基於債權而存在和消滅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他項權證不管是過期多少年,那麼都是有效的,同時雙方的抵押權也會存在,只要他項權證沒有被登出,那麼當事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所以,自己的權益要懂得自己保護,如果他項權證過期,抵押權人是有權利賣掉抵押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