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和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包 施工工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項下的規定嚴格執行,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單價及總價款: 。
3、承包方式: 。
二、雙方權利義務
1、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儘快組織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遲遲不能進場施工,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工程施工手續,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條件,確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3、乙方保證按照相關的質量標準進行施工,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如工程出現施工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組織修復,修復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4、合同簽訂後,如因工程施工難度增加、質量標準提高、設計變更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其下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本工程自合同簽訂後 月內竣工,如因天氣原因不能施工,竣工日扣減或順延。
7、對於本合同價款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待工程達到正負零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待主體工程達到三樓蓋板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待屋面封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 %,餘款在工程竣工後 日內由甲方全部支付完畢,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不能按約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將建築物按造價成本面積抵扣工程款。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遲延施工,應向甲方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及時修復或修復後質量仍不達標的,其除應繼續履行修復義務外,還應向甲方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損失的,甲方按每人每天 元的標準賠償乙方的誤工損失。
4、甲方未按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除繼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工程款總額 %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