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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物業的物業管理職責

物業糾紛 閱讀(4.74K)
商業物業的物業管理職責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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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管理職責有哪些

小區物業管理職責包括:
1、基礎服務:包括裝置的維護和保養,環境衛生、安全消防、清潔綠化、小區住戶遷入遷出等管理;
2、隱性服務:自來水,下水以及高壓配電的維護,降低停水停電頻率;電梯的日常維護配件更換,保證電梯執行平穩降低電梯停運次數等。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