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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車位糾紛可以報警嗎?

物業糾紛 閱讀(2.1W)

一、小區車位糾紛可以報警嗎?

小區車位糾紛可以報警嗎?

別人佔用了私人車位可以報警。私人停車位被佔屬於侵犯其合法物權,侵權行為也屬於違法行為。佔用私人車位犯法,侵犯了其合法權益,被侵害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判決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二、哪些車位歸業主所有?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產權車位: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共建築面積)進行公攤(分攤給全體業主)的,在預售範圍內的車位。開發商有權銷售此類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產權車位產權年限一般為70年,無產權車位僅有使用權20年。

共有車位:在小區房屋銷售時將車位按照共建面積進行公攤的,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進行出售、擅自出租等行為。即使出租,收益也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對此類車位進行的售賣,均為無效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車位糾紛是可以通過報警處理的。佔用業主的公共道路或者其他場所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共同所有,車位的產權一般是70年,無產權車位僅有20年的使用權。在進行銷售房屋時,將車位按照公建面積進行公攤的,該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進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