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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糾紛可以報警嗎?

房屋買賣 閱讀(2.42W)

一、 二手房中介糾紛可以報警嗎?

二手房中介糾紛可以報警嗎?

二手房中介糾可以報警處理,涉及到存在違反行政治安事件的還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但也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案件的具體處理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與中介公司籤合同時,一定要細心推敲合同條款,對於合同上的不合理規定可以拒籤。一旦發生糾紛,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力爭把損失降到最小。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對格式條款存在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二、哪些情況可以追究房產中介責任?

1、未履行提醒、告知義務

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機構提供的格式文字,只有合同的核心內容,如價款金額、付款時間及方式、違約責任等。此外,還有不少細節需要房屋買賣雙方協商確定,這時中介就有義務進行提醒和告知。

但在現實生活中,部分中介機構或經紀人的經驗不足,對相關事項未盡提示義務,導致雙方未進行充分協商,或未將雙方口頭達成的一致性意見載入合同,交易未能完成,買方就可以追究其責任。

2、審查不到位

中介機構在一定程度上負有審查房屋真實權利人的義務,包括核實登記權人與賣房人是否是同一人,以及詢問清楚產權人的婚姻狀況,要求共有權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諾等。

但是,有些中介機構未盡到對房屋權屬的審查義務,導致買賣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障礙或者無法履行的,買方可追究其責任。

3、隱瞞房屋弊端

部分中介機構為了促成交易,隱瞞待售房屋的不利條件,如二手房房屋飲用水質不合格、水電僅為臨時的等,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買方就可以追究其責任。

4、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風險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對於經濟適用房、央產房、軍產房、小產權房、農村房屋等特殊性質房屋的交易有著規定。部分中介公司審查不嚴,或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給買方帶來損失的,買方可追究其責任。

對於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矛盾和糾紛的,應當區別不同性質情況來處理,對於與中介發生了肢體衝突的,是可以報警後由公安機關進行判決處理的,但涉及只存在經濟糾紛的,則應當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並提交有關證據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