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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幾種

物業糾紛 閱讀(2.3W)

一、物業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幾種?

物業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幾種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起來有以下4種:

1)當事人各方自行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處。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以上解決方式孰優孰劣,難作評定,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行協商和解是雙方直接對話解決糾紛的方式,而後面三種則是藉助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方式。

二、物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嗎?

1、物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而業主與物業就是平等的主體。

2、常見的物業糾紛

(1)物業管理費糾紛。

在收費方面,物業公司應該在給予業主的相關物業管理費用繳費收據上,將相關的收費目錄名稱和費用全部羅列清楚,不能簡單地以一個“物業管理費”的名稱來取代其中各類的費用名稱。

(2)物業合同簽訂的糾紛。

在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質應該為服務合同,而不是委託合同。其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物業合同的名稱,如果是服務合同,一般這個合同的名稱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不是“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同時,在合同的條款中,如果是委託合同,一般會表現為“甲方委託乙方”,而服務合同則一般是“甲方為乙方提供服務”。

(3)公共配套設施權利人不明確的糾紛。

這一系列問題目前有待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法規。不過總的來說,業主們還需提高自身的維權意識,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解決。

(4)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的關係糾紛。

人住小區的業主們在符合條件後,也就是說小區內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並且交付使用已經滿2年的,一定要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大會,來維護自身權益。

一般成熟的小區都配備了物業公司,但是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導致小區的物業管理不到位,引起小區業主的不滿,就會發生拒繳物業費、不按物業合同履行等物業糾紛,處理物業糾紛的辦法有訴訟、投訴、仲裁、第三方調解、雙方協商和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