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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裝置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物業糾紛 閱讀(2.89W)

一、物業裝置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物業裝置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1、當事人各方自選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解。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以上幾種方式孰優孰劣,難作評定,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選協商和解是雙方對話解決糾紛的方式,而後面三種則是藉助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方式。

二、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一)物業管理糾紛仲裁處理的一般程式是:

1、一方當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

2、委員會於收到申請書後5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後在規定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申請人,並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4、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辯,雙方按名冊待定仲裁員。普通程式審理時由三名仲裁員組成,雙方各選一名,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員;案情簡單、爭議標的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由一名仲裁員審理;

5、開庭:庭審調查質證、辯論、提議調解;

6、製作調解書或調解不成時製作裁決書;

7、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物業管理糾紛的訴訟、

當事人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行政糾紛是較常見的方式。訴訟的管轄是人民法院。與仲裁明顯不同,人發法院對已提交訴訟的當事人管轄是強制性的。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式大體上有以下幾個驟:

1、當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訴狀,起訴到法院;

2、法院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辯狀;

4、開庭:調查、辯論、調解;

5、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

6、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訴,進入第二審程式;

7、第二審審理:製作二審調解書或下達二審判決書,此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述;

8、最後執行。

無論仲裁還是司法訴訟對於業主來說都很浪費時間。由於物業管理法規規章不健全,所以當業主與其發生糾紛,應先調節。

綜合上面所說的,因物業的裝置而引起了糾紛,那麼是可以先進行協商、溝通,如果都處理不好的話就可以直接走訴訟的流程,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流程合法、證據齊全,那麼就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不讓自己的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