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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物業處理流程是什麼?

物業糾紛 閱讀(3.19W)

隨著現代化都市的建設,城市間很多高樓大廈鱗次櫛比,一方面城市越來越美觀,另一方面也帶來了隱患。高空墜物砸傷行人的案件並不少見,對於責任劃分在我國法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那麼高空墜物物業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呢?

高空墜物物業處理流程是什麼?

在出現居民對高空墜物的投訴時,物業公司接待人員應及時派員到現場處理,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情進行調查走訪,安撫受害人情緒,並予以回訪,作好相應的記錄備案。

一、高空墜物,承擔責任的應當是管理人或所有人。物業作為管理人無法推脫責任。

1、我國《民法通則》第126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它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可見,此規定適用的條件是致害人明確的情況下,由建築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如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害,則其可以此作為免責的事由,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另外,我國《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第71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第72條第一款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可見,權利義務是不可分割的。

二、如何減少高空墜物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晒的衣服,陽臺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後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戶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4、住在高層的市民要改掉隨手亂扔果核果皮、菸頭等雜物的習慣,大家一起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綜上所述,高空墜物物業處理流程在上文已經詳細介紹,當發現有人投訴,物業要及時現場處理,進行走訪調查。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墜物源難以找到,則需要房屋所有人或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有房主可以證明自己並非墜物所有者,則可以免於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