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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糾紛法院判了被告不執行怎麼辦

物業糾紛 閱讀(1.48W)

一、物業費糾紛法院判了被告不執行怎麼辦

物業費糾紛法院判了被告不執行怎麼辦

物業費糾紛法院判了被告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判決後,被告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對糾紛作出的判決是生效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法院對其採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需注意的是必須在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屆滿後2年內提出申請。未按生效判決履行向你支付貨款的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同時,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如果情節嚴重,還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二、物業管理費哪個部門定

物業費分前期物業管理收費和正式物業管理收費前期物業費的收費標準由房管部門負責對物業收費標準進行初審和批准。經房管部門批准的物業收費標準,由物業公司和開發商在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中進行約定。並公示在物業規約、房屋銷售合同之中。物業公司同時應將房管局核准的收費標準上方地方物價管理部門做收費備案,並取得備案通知書。部分地區在收費前還要去的《收費許可證》。

正式物業管理費由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協商制定標準,或經過物業招投標形式來確定物業收費標準,並由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經業主大會通過的收費標準,由物業企業和業委會簽訂物業管理協議後,分別報房管部門和物價管理部門備案批准。繼續由前期物業企業提供物業服務,且延續前期物業收費標準的,可以不再報物價管理部門備案。

物業收費標準由物業企業按照建設部《物業服務企業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經過管理成本核算,加上企業利潤和稅金等綜合計算而來。物業企業在和開發商、業主委員會協商制定物業費標準時,應提交成本核算表等財務報告。而開發商和業委會有權對物業收費標準核算進行審計或平谷。經適房、兩限房、房改房、拆遷安置房的物業費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政府指定價格標準收取費用。因增加公共裝置設施導致費用增加的,需向房屋主管部門申報。

可以知道,物業費糾紛法院判了被告不執行很簡單,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求助就可以了。因為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是有強制執行的效力的,所以不用擔心被告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