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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處理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法院會怎麼判

債務債權 閱讀(2.42W)

一、起訴處理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法院會怎麼判?

起訴處理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法院會怎麼判

起訴處理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的法院會根據原告的證據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債務糾紛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在債務糾紛中,被告方不出庭的行為對自身是非常不利的,因為被告等於自動放棄了舉證的機會,對於這種想方設法拒絕還債的老賴,原告還是應該通過司法途徑催促對方還債的,因為判決書生效後,後續才能採取相關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