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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原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賃 閱讀(2.21W)

在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雙方之間約定的租房期限是不能夠超過20年的,換言之也就是租房也是有到期的時候,但此時就有可能出現雙方都遺忘了這個事情的情況,於是在沒有續簽合同的情形就繼續租賃使用房屋,那此時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原合同是否有效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原合同是否有效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簽繼續租賃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租房時,很多人都是隻籤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滿了,雙方時常也不會特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通常是租客繼續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東照常收租。

這樣的做法,讓不少人疑慮原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其實大可不必疑慮,當租賃合同到期後,雙方未簽訂新租賃合約的,若租方又繼續按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有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雙方都要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賃期限改變為不定期。雙方在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後,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結束雙方的租賃關係。

如果不想租賃合同的期限變成不定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不是自動續約的,若雙方未及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又未提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租,雙方應理清“手尾”

當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雙方不再續租的,必然會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還問題,租客清房還房等等,雙方應該協商妥善處理。

例如當租客不再續租的,房東應該退還押金,若房東不退或少退,雙方又協商不成的,房客可以找當地出租屋管理部門等投訴索償;依然未能追回押金的,租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追償,不要白白便宜無良房東。

又例如當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房東不願再出租,租戶死賴不走的,房東可以先報警處理;未能解決問題的,房東可以到法院起訴無賴租客,要求租客賠償相應的損失並搬出房屋,若租客據搬得,房東可以拿著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將租客搬出房屋,反正最終費用都可以要求租客支付或賠償,不用白不用。

經過上文的分析,相信大家應該知道租房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此時原房屋租賃合同也是認為繼續有效,至於租房的期限則會順延,當然此時當事人也是可以就房屋租賃期限作出新的約定,但小編也不得不提醒各位,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很容易產生糾紛,因此建議在租房合同到期之前就及時的續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