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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使用租房合同解除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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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使用租房合同解除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一、無償使用租房合同解除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

合解字第____號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 方:(蓋章)__

乙 方:(蓋章)__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

代表人:(蓋章)__

代表人:(蓋章)__

鑑證人:(蓋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二、無償合同與有償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一)當事人應盡的注意義務與責任不同。有償合同的債務人應盡較高的注意義務,其責任較重,應對故意和一切過失負責;而無償合同的債務人則負較輕的注意義務,僅對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二)對締約人的要求不同。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否則要經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限制民事行為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訂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銷權不同。如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請求撤銷該無償行為。如債務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只有在其轉讓價值明顯不合理且受讓人故意時,債權人方可請求撤銷該行為。

(四)有無返還義務不同。如果無處分權人通過有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原則上對於原物所有人不負返還義務;若通過無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原物存在時,第三人負有返還原物的義務。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無償使用合同與有償合同的相關認定是不同的,但都必須由雙方就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達成的一致意見來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處理,特別是解除無償合同的情況下,還需要對違約的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