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面出租合同房東違約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嗎?
店面出租合同房東違約的,租客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店面出租合同房東違約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三、店面出租合同房東違約責任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四、店面出租合同房東違約責任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店面出租合同房東違約責任糾紛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綜上所述,不管是店面出租合同還是其他的民事合同,只要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違約行為,守約方是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守約方在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同時,還可以按照出租合同的約定,要求房東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房東拒絕承擔違約責任的,按合同約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