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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違約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嗎

合同違約 閱讀(2.57W)

如果對方明確違反了合同中的約定,當事人是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的。

對方違約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嗎

1、根據《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五條的規定,只要是依照法律規定成立的合同,對於雙方的當事人來講都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雙方當事人有義務依照合同具體約定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當然也依法享有合同約定的權利,不能夠擅自將合同解除或是變更。但是也有例外情形,那就是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說出現了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況的話,那麼一方當事人是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後相關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即告終止。

2、根據《民法典》的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如果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為不可抗力的發生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上的義務和責任。不可抗力指的是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不能預見的情況以及在案件發生之後不能其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以及克服。一般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的發生以及異常的社會事件等等。

(2)在合同到期之前,一方的當事人明確的表示自己不會履行全部的債務。主要的債務指的是根據合同上面的約定,債務人應該承擔的債務或者是對債務人的權利有著重要影響的部分。

(3)如果一方的當事人延遲履行自己的主要債務,在經過催告之後還是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之內履行自己義務的。延遲履行指的是沒有正當的延期理由,在合同約定的期限之後仍然沒有履行合同上面規定的債務;或者是雖然合同上沒有約定履行義務的日期,但是經過催告之後仍然沒有履行義務的行為。

(4)一方的當事人延遲歸還債務或者存在著其他的違約行為導致不能履行合同上面規定的義務。如果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是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非常重要的話,一方當事人存在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是會對對方當事人的利益造成嚴重的影響的,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催告的程式就直接解除合同。

(5)如果需要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經營狀況十分的嚴峻;

2)存在轉移資產用來逃稅漏稅;

3)已經喪失了商業信譽;

(6)存在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根據《民法典》的第六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借款人應當依照合同中的關於借款用途來使用該筆借款,如果將借款用在其他方面的,貸款人可以立刻停止對借款人的借款發放,並將已發放的借款收回,當然還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

4、依據《民法典》的第七百一十六條規定,如果承租人在沒有經過出租人的允許下而轉租貨物的,出租人可以隨時解除雙方的合同。

但是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如果一方的當事人單方面解除雙方的合同的話,需要應當通知對方的當事人,合同從通知之日起到到達之日後就自動的解除。如果對方的當事人存在有異議的話,可以申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當然,根據具體情況,向仲裁機構申請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