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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租賃合同違約金如何定?

房屋租賃 閱讀(1.08W)

廠房租賃合同違約金如何定?

一、廠房租賃合同違約金如何定?

廠房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廠房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廠房租賃合同屬於房屋租賃合同的一種,與其他房屋租賃合同相比,其特點在於租賃標的是廠房而不是普通房屋,租賃的目的通常是工業和商業目的而不是居住。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也就是說違約金的上限是不超過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責任是什麼?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企業是租賃廠房經營,就需要和出租方簽訂廠房租賃合同,違約責任條款是合同的重要條款。違約金並沒有統一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可以用一個月租金當違約金,也可以協商確定。如沒違約金髮生合同違約,則根據造成損失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