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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不搬怎麼辦

房屋租賃 閱讀(2.2W)

租房到期不搬怎麼辦

生活中經常聽到一些人抱怨自己租的房子到期了,房東要收回房屋,自己將面臨無家可歸的境地。於是他們眼睛一轉,決定賴著不走,看房東能奈我何。那麼,當租房到期不搬怎麼辦?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你。

一、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麼辦

出租人外出未歸或是拒不搬走,租賃合同屆滿,而房東想要收回房子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親屬、單位或簽證部門按到期日搬遷的,作原租約未延續不再交租金處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來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確表態前,按續租處理,可按原租約補交租金,也可按月將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據轉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續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續租處理。

(三)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後又續住該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確表態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貸款金的,原則上不允許,只有在出租人自願的情況下,才可免收這段超期佔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約生效期間如擅自把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與人交換、出賣、贈與等,按侵權行為處理。出租人回來後可追回原房並要求賠償損失和返還非法所得,有關部門可予罰款或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不服從以上適當處理,出租人有權就受到的損失向承租人索賠,並申請房屋所在地法院強制執。

二、租房合同到期怎麼辦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籤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所以租戶若想續租,應當提前簽好合同,否則就趁早尋找新房屋,免得到時無處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後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後,原房屋租賃合同因租賃期限屆滿而終止。如果沒有重新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那麼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果延長了租賃期限,租戶應當支付搬出前對該房屋的逾期使用費。

(三)續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三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都是應當按照租房合同中的約定來履行自己的義務的,而要是租房到期的話,那麼房客該搬走的就要及時搬走,否則的話就會妨礙房東對自己房屋行使權利,此時可以要求房客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關於租房到期不搬走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