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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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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一、房屋租賃合同違約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1、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並且把準備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2、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接到當事人遞交的訴狀後,進行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將有關資訊輸入微機,待庭長審批後,立即向原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交納訴訟費用通知。

3、經審查決定立案的,當即進行排期。民事一審案件要給當事人預留30天的舉證期限,民事二審案件要給當事人預留10天的舉證期限

4、排期後,由立案庭當即或通過郵政速遞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需要直接送達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隊執行

5、繳納訴訟費用。 當事人收到法院開出的訴訟費用預交款通知書後,7日內到中國農業銀行設在法院內的收費處交款

6、法院出具收據。當事人憑蓋有農行收訖章的《人民法院訴訟費用預交款通知書》即時到法院財務室調換《訴訟收費專用票據》。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解決?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的處理辦法為:

1、繼續履行。即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構成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

2、採取補救措施。雙方當事人鑑定合同後,一方有違約行為,而合同中約定不明確無法判定違約責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選擇更換、退回、另外協商約定或者賠償等方式來補償;

3、賠償損失。違約的一方應當依法賠償受害方相應違約責任;

4、定金責任。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還雙倍定金;

5、違約金責任。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條款中,應明確違約責任的賠償責任,不履行一方必須賠償相應違約金。

處理房屋租賃合同違約主要有五種方式,第一種是繼續履行,如果雙方認為合同存在繼續履行的必要,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第二種是採取補救措施,第三種是賠償損失,要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第四種是定金責任,最後一種是違約金責任。由此行為,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要先提交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