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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糾紛110報警後可以解決嗎

房屋租賃 閱讀(5.61K)

一、租房糾紛110報警後可以解決嗎?

租房糾紛110報警後可以解決嗎

不能,租房糾紛屬於租客與房東之間因財產關係產生的糾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如果租客或房東向法院起訴,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受理。起訴條件具體包括需要明確的租客與房東身份資訊、有訴訟請求以及支撐的事實和理由、租賃糾紛應當在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但是起訴並不是解決糾紛的唯一途徑,發生糾紛之後,首先應當協商,或者進行第三方調解,調解不行的,可以申請仲裁或是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如何解決房屋出租糾紛?

1、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首先應當協商解決;

2、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是出於主觀自願,並且應當充分貫徹公平原則,如果是租賃合同中包括違法條款的,視為違法條款自動歸於無效,還有就是,租房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充分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並且承租方是有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