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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與分租的區別

房屋租賃 閱讀(2.74W)

分租,房主將一套房子分割租給不同的人;轉租,租戶將租用的房子再租給其他人。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轉租與分租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