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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房屋租賃 閱讀(2.54W)

什麼樣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可能出租人都是想的很美好,將自己閒置的房屋出租給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但需要注意,有的時候即使是自己閒置的房屋,但法律中明確規定了這樣的房屋也是不得出租的。那到底什麼樣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什麼樣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並非所有房屋都可以租住,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承租人在租房時一定要注意房屋是否可以合法地出租。根據我國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房屋權屬有異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房屋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防範房屋租賃糾紛?

想必所有人都不想麻煩纏身,那麼承租人應如何防範房屋租賃糾紛呢?

(一)承租人要依法簽訂租賃合同,合法地承租房屋。首先,要將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在合同中明確的約定;其次,就是合同內容不能違法;再次,除了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一致、合同內容合法外,還要求具備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須持有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

(二)承租人應對房屋、出租人的基本資訊以及房屋的權屬狀況進行仔細地瞭解了,以免租住到權利受限的房屋或者是遭遇假房東;房屋的基本資訊包括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裝置,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裝置和衛生間裝置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三)約定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三)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以及解除合同的具體條款,避免權益受損後無法獲得相應的賠償。例如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房屋租賃市場方興未艾,同時房屋租賃糾紛也越來越多,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前應對房屋租賃的相關問題有所瞭解,日後才能避免糾紛。若您已經遇到了爭議或者糾紛,最好還是向專業的房產律師求助,畢竟他們是專業人士,肯定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