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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寫違約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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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寫違約金怎麼算

一、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寫違約金怎麼算

1、租期未滿押金不退;

2、違約,收年租金30%的違約金。

3、具體要看雙方租房合同的內容。

如果合同規定可以提前退房,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且不算違約。如果合同沒如此規定。那麼就是是違約,需要根據雙方約定或者是法律規定交一定的違約金。

4、雙方當時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就是有了租房約定,需要嚴格實行約定的,對於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執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約定,另外對方退租的是屬於違約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以及實際損失賠償,與對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起訴。

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1)有違約行為;

(2)有損害事實;

(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無免責事由。前者稱為違約責任的積極要件,後者稱為違約責任的消極要件。此處僅討論其積極要件,即違約行為。

三、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或財物。依不同標準,違約金可分為:(1)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2)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賠償性)違約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國的違約金制度相容以上各種形態,合同法則做了全新的規定。  根據現行合同法的規定,

違約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是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合同條款之一);

(2)是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定額損害賠償金);

(3)是對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約定(不同於一般合同義務)。

關於違約金的性質,一般認為,現行合同法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

因此在實際租房過程中,一旦出現有一方違約的情況,那麼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的,至於違約金的多少,雙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如果違約者不願意承擔,那麼也可以採取訴訟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