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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房漲價新規定是什麼?

房屋租賃 閱讀(1.23W)

上海租房漲價新規定是什麼?

很多外地人到上海工作生活,都是通過租房來解決住宿問題的。近年來,上海高漲的房價也帶動了租金的上漲,很多房東都會時不時的上漲房租,也給租客帶來的不小的負擔。按照上海市最新規定,房租不能隨便漲價,那麼上海租房漲價新規定是什麼?下面小編結合當地政策和大家講一講。

一、上海租房漲價新規定是什麼?

租金只能一年漲一次。居住房屋租賃的租金,原則上由合同雙方自行協商,並在合同中約定。但對租賃期間出租人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的問題將作出相應限制,《租賃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居住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的,租賃當事人應當一次性確定租金;一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調整一次。

二、上海市《租賃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是什麼?

1、房屋租賃須登記備案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有關人士表示,既強化了房屋租賃的系統管理,合理引導了租賃市場的規範化,也保護了租賃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在此之前,出租之後是否備案無關緊要。但新辦法實施之後顯然是行不通的。管理部門會要求房東限期整改,而對於置若罔聞者,將會受到處罰。

2、規範轉租和續租 《租賃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轉租中的一些不良行為作出了一定的限制,規定居住房屋轉租後,除接受轉租人繼續居住使用的以外,不得再進行轉租。因此房東如果發現自己的住房出現兩次以上的轉租,可進行制止。 徵求意見稿規定,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對續租已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的,出租人在租賃期滿後不再續租的,應當提前1個月通知承租人,未提前通知的,租賃合同轉為不定期租賃,承租人可以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住使用;承租人繼續居住使用期間,出租人需要解除合同的,應至少給予承租人1個月的寬限期。

3、保證金收取有規定 保證金也不能多收。之前,有的房東採用“付三押二”方式收取保證金,但新辦法將會禁止這種做法。出租人可以自行協商,在合同中約定並收取租賃保證金。但租賃期限為一年及一年以下的,租賃保證金不超過1個月租金數額;租賃期限為一年以上的,租賃保證金不超過2個月租金數額。

綜上所述,按照上海市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房東和租客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後,應該寫清租金,並且租期在一年以上的,只能每年調整一次價格。這個上海租房漲價新規定無疑對廣大租客是個利好訊息,這樣一來,如果房東在一年內頻繁上調房租的話,租客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