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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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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的程式
法院判決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審判程式違法是指在一審的訴訟程式中沒有遵循應當遵循的法律程式,因而導致案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無法得到保障的情況。因此,若一審出現嚴重的程式違法,上級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常見的程式違法包括: 未給予被告符合法律規定的舉證期限; 未合法送達開庭傳票給被告即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開庭審理案件; 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 法律上講究保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程式違法將導致對當事人訴權的侵害,會出現不公平的情況,不利於實現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