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租賃>

房子要轉租押金怎麼算

房屋租賃 閱讀(1.55W)

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於租賃關係消除時退還押金;如果沒有造成合同約定的損失應於合同解除時退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子要轉租押金怎麼算